过境车辆、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管制区域不变、24小时禁止任何载货汽车通行的区域保持不变、禁止1吨以上(含1吨)载货汽车通行的管制区域扩大、新增部分限时限货的管制道路……记者从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11月20日起,桂林市城区道路过境车辆和货运车辆通行将实施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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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桂林市现行的城区道路过境车辆和货运车辆通行规定是2013年3月开始实施。随着桂林市城市发展,城市框架拉大,交通压力不断增长,同时环境保护也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原有的规定已与目前我市道路交通实际不相符,急需调整。对此,桂林公安交警部门于2018年9月28日向社会公布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最终于10月22日确定了新的桂林市城区道路过境车辆和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
对于此次调整的桂林市城区道路过境车辆和货运车辆通行规定,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对此作出解读。
一是过境车辆、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管制区域不变。绕城高速与322国道互通以南、绕城高速桂林象山收费站匝道与321国道交叉口和桂林高新收费站匝道与桂磨一级公路交叉口以北、绕城高速七星收费站以西、机场路僚田互通和沙塘圆盘以东,环桂林市城区高速公路范围内的道路(不含高速公路),禁止过境车辆和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禁止通行的车辆除外。
二是24小时禁止任何载货汽车通行的区域保持不变。“北极广场-环城北一路-环城西二路-香江立交-上海路-漓江路-普陀路-环城北二路-虞山桥-北极广场一线”以内(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以及西山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三是禁止1吨以上(含1吨)载货汽车通行的管制区域扩大。新增“丽君路立交桥-西山路-胜利桥-中隐路-琴潭道-翠竹路-香江立交”以内(不含以上道路)区域市区道路,禁止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核定载质量在1吨以上(含1吨)的载货汽车通行。值得注意的是,环城西二路的丽君路立交桥至香江立交桥一段,按原规定通行。
四是新增部分限时、限货的管制道路。新增“西二环路的乌石街立交至福利立交-福利路南段(福利立交桥以南)-圣隆路-圣隆圆盘一线”,以及“南州大桥往北,经滨北路站前路至春江北路口一段”,每日7:00—9:00;15:00—20:00期间,禁止悬挂黄牌的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通行。
同时,新增“圣隆圆盘-九华路-芦笛路-长海路口、桃花江路-胜利桥-中隐路-琴潭道一线”以及甲山路,每日7:00-20:00,禁止悬挂黄牌的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通行;其中桃花江路由原来“每日7:00—9:00;15:00—20:00禁止悬挂黄牌的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通行”,更改为“每日7:00-20:00禁止悬挂黄牌的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通行”。
据悉,11月20日,新的桂林市城区道路过境车辆和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正式实施,并废止2013年3月18日发布的原《关于调整桂林市城区过境车辆和货运车辆通行规定的通告》。
记者申艳 通讯员聂梦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