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合并道路货运车辆年检(安全技术检验)和年审(综合性能检测),同时改革货车的检验检测周期,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自2018年起,货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统一的检验检测周期,货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具体以该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周期时间为准,检验检测完成时间以全部检验检测项目完成的当日核定。
普通货运车辆可在省内的任一家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办理综合性能检测业务,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检测手续。普通货运车辆在办理异地检测时,应向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提交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和送检人员身份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人为阻碍普货车辆实行省内异地年审。
我省还将推行货车预约检验检测,鼓励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提供预约检车服务,增设预约窗口和检验检测通道,方便货车“随到随检”。机动车检验也别想造假,我省质监、交通、公安交管部门会建立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监督检查制度和违规信用通报机制,通过网上巡查、明察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检验档案、检验图片和视频、检验设备和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检验出报告、替检代检、篡改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质监、交通、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晨报记者 余佼佼